双峰县三塘铺铸造产业园场平工程产生的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开采销售招募合作方招募合作方谈判邀请公告
2024-12-16 09:59:04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贺磊 |          浏览量:20406

湖南双章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的双峰县三塘铺铸造产业园场平工程产生的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开采销售招募合作方招募合作方参照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双峰县三塘铺铸造产业园场平工程产生的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开采销售招募合作方招募合作方

2、合作方向采购人支付的固定收益底价:610000.00元

3、评标方法:

4、合同定价方式:

     

5、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响应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12月 17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到双峰县井湾安置区27栋递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 26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双章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 (指定地点)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应当拒收。

五、投标保证金

1、金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4000000.00元

2、提交时间为:报名时需交投标保证金。

3、提交方式:必须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到“ 湖南双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并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栏注明是“双峰县三塘铺铸造产业园场平工程产生的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开采销售招募合作方招募合作方”。如果未注明是“双峰县三塘铺铸造产业园场平工程产生的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开采销售招募合作方招募合作方”,由此造成无法查实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上各项到帐情况均以湖南双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到帐回单为准。

开户名称:湖南双章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南双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户:82013100003320657                    

4、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湖南双章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双峰县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3873881791  

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峰县永丰街道井湾安置区27栋

联系人:金女士  

电  话:18873865899

责编:贺磊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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